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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運城光大會計師事務所支部委員會民主生活會制度
作者:光大會計 日期:2013/11/13 17:33:56 點擊數(shù):{2445} 健全和堅持黨內(nèi)民主生活會制度,對于實現(xiàn)黨的正確領導,保證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決議的貫徹執(zhí)行,具有重要作用。
一、參加民主生活會的人員范圍
二、召開時間
民主生活會至少每年召開一次,根據(jù)實際需要,也可隨時召開。
三、檢查內(nèi)容
民主生活會主要是就以下問題進行檢查、總結,統(tǒng)一認識,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:
1、貫徹執(zhí)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決議的情況。
2、加強自身建設,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。
3、艱苦奮斗,遵紀守法的情況。
4、堅持群眾路線,改進工作作風,密切聯(lián)系群眾的情況。
5、其他重要問題。
四、主要原則
民主生活會要遵循:團結—批評與自我批評—團結的方針,
充分發(fā)揚民主,增強思想性、政治性和原則性。
五、主要程序
1、根據(jù)上級黨組織的要求,圍繞行業(yè)黨委和事務所中心工作或領導層中存在的主要問題,確定會議主題。
2、相互談心,溝通思想,交換意見。
3、征求黨內(nèi)外群眾意見。
4、民主生活會由各級黨的書記主持。
5、民主生活會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,屬于領導層解決的,要認真制定改進措施,切實加以解決。
6、會后向上級黨組織書面報告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。報告的主要內(nèi)容是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情況、檢查出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。上級召開的民主生活會能夠向基層黨組織通報情況的應予通報。